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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辑:夏月月 “亡 羊补牢为时不晚”。说到底,节日“天价”事件,无论发生在何处,它不仅仅是一个事件,而是具有代表性的事实,是多地旅游业在发展过程中值得政府、社会以及 我们每个人深入思考问题。它所带来的最大受害者地方的旅游品牌,它的失范,绝不是单个商家素质好坏的问题,而是整个市场服务、监管能否跟上的问题。为此, 愿相关的监督部门能搭好监管的平台,完善监管体系、商家的诚信经营、旅游行业的规范升级,助力地方营造放心消费的文明旅游环境,别让“天价”事件成了一座 城市的负面标签。(文/鱼予)
五一将至,商家纷纷摩拳擦掌,准备在三天假期里大赚一把。然而,各地连续发生的“天价事件”余温尚在,提醒相关监管部门,群众过节放假,监管职能不能休息,谨防“天价回马枪”祸害消费者。 (新华社 4月30日) 根 据《价格法》和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,价格问题由物价部门负责,市场管理问题由工商部门负责,处理机制上是很明确的。并且依照价格法规定,经营者定价,应 当遵循公平、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,不得违反法律、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。但是,现实中有的餐馆老板阳奉阴违逃避检查;有的直接获得执法人员的暗中“支 持”,执法人员收受好处后在执法前“泄密”,商家装模作样轻松应对,等等如是,使政府部门的监管职能要么容易怠于执法,要么大打折扣,客观上纵容了不法商 家的行为。就如报道所述,近期几起“天价事件”,都是游客或媒体曝光后,才引起相关部门重视,消费者第一时间的投诉往往石沉大海。为此,如果监管硬不起 来,节日的“天价”事件只会使得监督“掉价”。 说到节日,难免想到消费。按理“明码标价、童叟无欺”无需过多讨论。然而,近年来,在很多地方,节假日价高质次的“天价”消费层出不穷。让人总是觉得有一股难以抑制的“逢节必宰”在暗流涌动。如什么“天价鱼”“天价虾”“百元粥”“天价白开水”……可 谓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。从表面看,好似部分无良商人在搞宰客“接力赛”,但在其背后暴露出的却是执法不健全、监管不力惯出的宰客伎俩,乃至明火执仗。这不 仅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,也严重扰乱市场秩序,还损毁地方旅游形象、制约旅游业健康发展。如今,又逢节日,笔者以为,千万别让节日“天价”事件使得监督 “掉价”,更别让节日“天价”事件成为城市负面“标签”。 因 为,在陌生的地方旅游,如果消费者维权相对困难,加上投诉和解决需要时间,那么很多消费者只有选择忍气吞声,不去计较。试想,在维权意识的缺乏,或是维权 无门的情况下,怎能不助长不法商家“能宰一个是一个”的嚣张气焰?说到底,要避免节日“天价”事件的再次发生,需要来自各方面的努力。首先政府部门应加大 监管惩治力度,对消费者的投诉及时处理,增加商家的违法成本。其次商家应以诚信为本,遵守法律法规。再者消费者在购买食品和享受服务时还应该保持清醒和理 智,不要轻易受到外界的影响,消费前先问清价格,留心是否有价格陷阱,付款后注意保留小票凭据,及时索要发票,应树立起维权意识,遇到类似问题及时向有关 部门举报维权。 那么,该如何更好地规制商家在节假日的经营行为?遭遇“天价”消费,应该找谁解决问题?应该如何维权?应该是摆在有关部门面前亟待破解的一大问题。 |